关于徐家勇、鲍韦成、何煦、周宇等六名同学旷课的违纪处分决定



关于徐家勇、鲍韦成、何煦、周宇等六名同学旷课的违纪处分决定
各专业、班级: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校学字〔2020〕13号)文件相关规定,经2020年12月10日学院研究通过,对徐家勇、鲍韦成、何煦、周宇等六名同学违纪处分决定如下:
徐家勇,电气1901,学号319207040115
鲍韦成,电气1901,学号319207040120
何 煦,电气1901,学号319207040117
周 宇,电气1901,学号319207040137
戴超杰,自动化1902,学号319207010214
汪泰宇,自动化1902,学号318207010332
因旷课多次,批评教育仍未改正,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校学字〔2020〕13号),现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