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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04/15

一、考核原则与考核对象

考核原则: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领导审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验室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对象:凡从事实验技术的人员(含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都列为本考核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考核内容

实验室人员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考核的要点是: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书育人,因人施教,服务态度,服从调度,团结协作及对待公益事业的态度。

能,主要考核实验技术人员能否圆满完成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职务的工作要求。综合考核如下四个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1)实验教学讲课、辅导(指导)、批改实验报告等的水平;

2)实验教学的准备、开设新实验、编写实验教材、资料等能力;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管理、功能开发等能。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心、工作主动性、遵守劳动纪律方面。实验室人员实行坐班制。

 

三、考核程序 

1.为了做好考勤的考评,实验室要严格考勤制度,要有专人做好日常的考勤记录。

2.学期末实验员都要对自己本学期完成的任务,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小结,并在全室会上汇报,教研室、实验室领导根据本人的小结,完成任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