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教学由实践教学计划、内容、方法、手段以及考试考核等环节组成。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
二、健全实践教学管理与监控责任制。校企办负责全院实践教学质量的整体管理与监督检查;各系负责本系所承担的实践课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主讲课程的实践课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课程主讲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技术人员对课程实践教学质量负责。
三、实践课程实行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制。由开课单位确定一名指导教师为该课程第一实践指导教师。实践课第一指导教师全面负责该实践课的教学质量。
四、课程实践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凡课程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必须由课程主讲教师指导实践,并负责实践教学质量。
五、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实践教学的计划包括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指导书或讲义、实践教学计划等。实践教学的计划必须按实践教学大纲执行,杜绝随意性。所有实践课应有实践大纲或实践指导书,并且由第一实践指导教师、课程主讲教师选定或编写,系主任审核。
六、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的管理。指导教师、实践技术人员和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努力探索实践教学规律,积极进行实践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及时将本学科科研新技术充实到实践教学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大力倡导开设综合性、创造性实践。实行实践室全面开放,并加强创新实践室建设,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供基本的场所。
七、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践教学顺利进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学生评教工作。实践教学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除规定的全校教学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实践教学情况。检查结果由校企办汇总,协同各系组织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技术人员交流研讨,必要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