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学生游泳“五不四免”的通知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04/09
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特作如下要求:
一、“五不”:
(一)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戏水等;
(五)发现有人落水时,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贸然下水营救,并大声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等措施进行救援。
“四免”:
(一)避免去河道挖沙地带、河流主干渠、鱼塘、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
(二)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三)避免在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避免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擅自下水游泳、戏水。
二、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肇事者本人负责。
四、各学院、专业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