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选拔的通知



2015、2016、2017级各班: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三自三助”方针,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特招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若干。
一、 选拔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3、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4、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5、担任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6、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选拔程序:
1、成立选拔小组,具体工作由负责辅导员工作的领导负责。
2、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3、考察评议:选聘小组依据选拔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4、岗前培训:学院对新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结果公示:选拔结果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聘任方式: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聘期为一年。
三、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一《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选拔申请表》与2018年9月19日前交至各辅导员处。
附件一: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选拔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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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3日